華盛頓州 Flock Safety 攝影機數據的公共紀錄法裁決:隱私權界線的挑戰與聯邦執法監控爭議

華盛頓州 Flock Safety 攝影機數據的公共紀錄法裁決:隱私權界線的挑戰與聯邦執法監控爭議

華盛頓州 Flock Safety 攝影機數據的公共紀錄法裁決:隱私權界線的挑戰與聯邦執法監控爭議

近日,一項關鍵性的法院裁決在華盛頓州引發了對個人隱私和執法監控範圍的廣泛討論。斯卡吉特縣高等法院(Skagit County Superior Court)法官伊莉莎白·奈茲沃斯基(Elizabeth Neidzwski)駁回了塞德羅-伍利(Sedro-Woolley)和史丹伍德(Stanwood)兩市的請求,裁定 Flock Safety 攝影機收集的數據屬於公共紀錄法(Public Records Act)的範疇,不得豁免公開。這項判決不僅對這兩個城市產生直接影響,也為全國範圍內圍繞自動車牌辨識系統(ALPR)的隱私爭議投下了震撼彈。

Flock Safety 攝影機利用人工智慧技術,能夠即時捕捉過往車輛的影像,辨識其廠牌、型號、顏色和車牌。該公司聲稱這些數據會在 30 天後自動刪除。此案源於一位名叫荷西·羅德里格斯(Jose Rodriguez)的公民,他根據《公共紀錄法》要求查閱特定時段內由這些攝影機所記錄的影像。史丹伍德警局曾一度聲稱 Flock Safety 才是紀錄的持有者,並將羅德里格斯引導至該公司的網站。然而,塞德羅-伍利警局則選擇尋求法院對這些數據性質的解釋。此案的裁決,無疑讓執法機構與公民社會對於隱私權的界線展開了一場激烈拉鋸戰。

法院對數據公開性質的關鍵解釋

塞德羅-伍利和史丹伍德兩市在法庭上主張,Flock Safety 攝影機的數據和影像在警局主動進行調查查詢之前,不應被視為公共紀錄。他們認為,如果法院裁定這些數據屬於公共紀錄,那麼基於公共政策與情報資訊的豁免條款,這些資料也應免於公開,以保護公民的個人隱私。兩市的律師艾蜜莉·吉爾德納(Emily Guildner)指出,若這些數據被視為公共紀錄,恐對公眾隱私造成複合性影響,並強調警方在調查前無法輕易取得這些數據,因此大眾也不應隨意取得。

然而,代表羅德里格斯的律師蒂莫西·霍爾(Timothy Hall)則反駁稱,Flock Safety 的數據是為政府服務的,因此不應豁免於《公共紀錄法》。他引述了 2015 年 Cedar Grove Composting 公司與馬里斯維爾市(Marysville)的案例,當時州最高法院裁定,第三方準備並與市政府共享的文件也受《公共紀錄法》約束,即使政府機構不實際擁有文件,該法案仍適用。法官奈茲沃斯基最終認同了霍爾的觀點,她指出,這些信息是為了公共安全和執法目的而準備和使用的,因此「與政府行為相關」,城市支付費用部署這些系統,更印證了這一點。她同時表示,這些攝影機的人工智慧組件增加了案件的複雜性,但駁回了將這些數據視為「特定情報資訊」予以豁免的請求,因為這些紀錄與特定案件或調查無關,且公眾已知這些攝影機的存在與運作方式。

揭露聯邦監控網絡的「前門、後門與側門」

此次裁決不僅聚焦於地方政府的數據使用,也連帶揭露了聯邦機構對這些監控數據的深層滲透。華盛頓大學人權中心(UWCHR)在 2025 年 10 月發布的一項研究報告《打開大門:Flock 監控系統將華盛頓州數據暴露給移民執法機構》中揭露,至少有八個華盛頓州的執法機構在 2025 年某個時間點,允許美國邊境巡邏隊(U.S. Border Patrol)直接存取他們的 Flock 網絡,這被稱為「前門」存取。更令人擔憂的是,研究還發現了至少有十個華盛頓州警局的 Flock 審計紀錄顯示,美國邊境巡邏隊在未經明確授權的情況下,透過所謂的「試點計畫」進行了「後門」存取,時間介於 2025 年 5 月至 8 月之間,搜尋理由包括「USBP」、「USBP/HSI」及「移民」等。

此外,研究還發現了地方執法機構為聯邦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或國土安全調查局(HSI)進行「側門」搜尋的案例,例如亞基馬縣警長辦公室曾進行以「ICE」為由的搜尋。Flock Safety 執行長最初強調數據共享由地方決定,但隨後承認「溝通不良」且「無意中提供了不準確的資訊」,並表示將聯邦使用者單獨歸類。然而,電子前線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批評這些措施無效,因為依賴使用者誠實填寫搜尋理由存在漏洞。這些發現引發了對華盛頓州「保持華盛頓州工作法」(Keep Washington Working Act)合規性的嚴重質疑,該法禁止地方執法機構為民事移民執法目的分享資訊。州長鮑勃·費格森(Bob Ferguson)也於 2025 年 9 月 29 日發布行政命令,強調保護移民數據隱私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了此議題的敏感性。可參閱 華盛頓大學人權中心的完整報告

大規模監控的隱私衝擊與公民反彈

Flock Safety 攝影機數據被裁定為公共紀錄,以及聯邦機構的廣泛存取,激起了社會各界對大規模監控及其隱私衝擊的強烈擔憂。這些 AI 驅動的攝影機,在全國 49 個州安裝了超過 80,000 個,形成了一個廣泛的監控網絡,不僅僅限於執法部門,許多私人企業和社區協會也參與其中,並將數據分享給執法機構。批評者指出,這種對每輛車輛進行不加區分地拍攝、處理並儲存數據的行為,本身就是對隱私的侵犯,且可能演變為政府批准的大規模監控計畫。

公民自由倡導者和法律專家認為,雖然人們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時對隱私的期望較低,但大規模、系統性地收集個人識別資訊則完全不同。美國最高法院 2018 年的「卡彭特訴美國案」(Carpenter v. United States)裁定,未經搜查令的長期監控是違憲的。此裁決後,多個城市已暫停或取消了與 Flock Safety 的合作,包括史丹伍德、塞德羅-伍利、雷德蒙德(Redmond)、奧斯汀(Austin)、雪城(Syracuse)、柏克萊(Berkeley)、埃文斯頓(Evanston)和塞多納(Sedona)等地。例如,雷德蒙德警方暫停了其 Flock 攝影機的使用,而林伍德市(Lynnwood)市長克莉絲汀·弗里澤爾(Christine Frizzell)也因擔心聯邦機構在地方執法不知情下存取數據,宣布暫停其 ALPR 計畫,強調需在公共安全與社區隱私權之間取得平衡。這些地方決策反映了公眾對監控技術濫用的高度警惕與不信任。

展望未來:透明度、法規與公民權利保護

華盛頓州法院關於 Flock Safety 攝影機數據的裁決,以及聯邦機構對這些數據的廣泛存取,明確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關鍵時刻,必須認真思考科技在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所扮演的角色。目前,華盛頓州尚無專門法律規範 ALPR 技術的適當使用,這使得數據共享與隱私保護面臨巨大挑戰。儘管加州、維吉尼亞州和伊利諾伊州等其他州已嘗試制定相關法規,例如限制跨州數據共享或要求執法機構聲明數據不會用於移民執法,但研究顯示這些法規仍常被違反,突顯了當前法規框架的不足。

電子前線基金會警告,ALPR 技術的普及威脅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所保護的權利,即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透過整合車輛行蹤數據,執法機構能夠掌握個人工作、居住、就醫、宗教活動乃至社交網絡等大量敏感資訊,甚至可能預測未來的行動模式。因此,確保數據透明度、建立明確且可執行的法規,以及加強對數據濫用的問責機制,將是未來保護公民權利的關鍵。地方政府、立法者和公民社會需要共同努力,在科技發展的同時,謹慎權衡公共安全需求與個人自由,避免走向大規模監控的「反烏托邦」前景。